113學年度「與高中職聯盟合作計畫」補助申請開始,本學年度每教學單位最高補助總額為12萬元整,請並依下列說明提報年度計畫。
法規依據:預算編列請依補助要點(附件三)規劃編列。
1. 下載年度計畫申請表並填寫「總年度計畫申請表」(附件一),或逕至本組網頁下載(綜合業務組/文件下載)。
2. 以系(通識教育中心)為單位,填寫方式可參考範本填寫(附件二),填寫後提送紙本依流程簽核。
3. 後續由本組彙整提交「與高中職聯盟合作經費審查會議」初審,再經「行政會議」複審決議通過後始得辦理。
感謝您的配合,如有任何不周或疑問敬請與本組聯繫。